桃園航空城 2014年起區段徵收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昨(1)日召開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決定年底完成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工作,預計2014年起即可啟動區段徵收作業。


行政院預計明年起啟動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圖/好房資料中心)



交通部表示,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為國家發展旗艦計畫,在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配合及努力下,已先後完成政策環境影響評估、重大建設核定、農業用地同意變更、用水計畫、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更在上周四審查通過特定區計畫,較原規劃時程提前約兩個月,順利達成第一階段目標。


毛治國指示「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開發建設」及「產業規劃與招商」等三功能分組,要確實依據管控期程推動各項工作,於第一階段目標順利達成後,將各審查會議中所承諾事項,於第二階段都市計畫相關作業展開時落實,同時也要求第二階段各項重點工作,預先因應準備。


交通部指出,依目前各項工作推動進度,用地取得方面,特定區計畫預定6月公開展覽、7月辦理地方說明會,12月底前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在完成新訂都市計畫審議作業後,2014年起啟動區段徵收。


航空城公共設施工程方面,桃園縣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研擬延聘總顧問契約具體工作事項,後續將配合特定區計畫進度,10月底前完成延聘區段徵收公共設施工程的總顧問,並以分區分階段完工規劃公共設施工程。


產業規劃上,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含自由貿易港區、產業專用區、商業區等)可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腹地,目前仍持續以「前店後廠」的概念規劃,未來可透過委外加工模式將「後廠」範圍擴大到北部縣市的工業區、科學園區等,使成為更具高度國際競爭力與自由化、多元整合的國際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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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打破悶經濟 改採擴張型預算



行政院長江宜樺記者徐兆玄/攝影
打破悶經濟,行政院長江宜樺昨(1)日接受本報系專訪時明確表示,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將採行擴張型預算,目前正盤點所有可能動用的工具,要讓外界明顯感受到政府不採行撙節措施。
江宜樺指出,政府將扮演領頭羊的角色,透過加強公共建設、投資科技預算,以刺激國內的建設、投資和消費。強調將在不超過中央政府舉債上限和維持債務還本門檻等前提下,達成擴張型預算的目標。
江宜樺2月18日就任行政院長,即將屆滿三個月。他在昨天接受媒體專訪,闡述當前重大政策。江揆不諱言他對當前經濟困局的重視、關注及急切感,但對於如何打破悶經濟,也有其方向及節奏。
江宜樺說,推動中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是中長期方案,短期可上路的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及創新創業等;針對影響首季經濟表現的民間消費力不足問題,行政院正認真思考對策,「一個月內就要有答案」;至於「股市提振方案」,他已要求儘速推行,很快就會推出。他並認為,日本以促進通貨膨脹為目標的安倍經濟學不適合台灣;對於貨幣政策及新台幣匯率等,相信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會做出最好的判斷,採取有效的政策工具。
江宜樺表示,籌編中的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將採擴張型預算,要讓外界明顯感受到政府不會採行撙節措施。這是江揆提出的第一個總預算案,相對於前任院長陳在全球財政撙節風潮下訂出的緊縮型預算,江揆擬以擴張型預算拚成長的決心展露無遺
102年度中央政府歲出總額為1.91兆元,較前一年度減少2.2%,國家債務餘額約5.2兆元,占前三年GNP比率為36.9%。在擴張型財政預算下,預估明年度中央政府歲出總額挑戰2兆元。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5/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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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課稅已在進行?! 賣屋報稅要小心

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去年8月實價登錄正式上路,即便政府官員打包票「做好配套措施才會實價課稅」,不過,一旦有了實際成交紀錄,卻更有利國稅局查稅,因此去年8月後賣屋的民眾,得特別留意「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的方式,地政士指出,高總價產品及名人賣屋,若被國稅局盯上勢必直接「實價課稅」。


財交稅長線恐怕有「實價課稅化」的跡象。(圖/資料中心)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實價課稅已經是進行式!」2年前國稅局針對預售屋買賣進行查稅,要求建商提供合約書內容,一旦投資客採「換約」賣屋獲利,則以「財產交易所得」方式課稅,舉例來說,向建商購入總價1000萬元房屋,後以1200萬元賣出,其中獲利的200萬元則會以「財產交易所得稅」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最高可課徵40%,等於80萬元繳入國庫。


實價登錄過後,民眾賣屋報稅也要特別小心了!王進祥指出,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明確點出,若能提出交易金額及成本費用證明,則財產交易所得依據規定核實認定,若不能提出證明文件,則依據財政部核定的標準。


他解釋,實價登錄讓民眾可以提出交易價格,有了實際交易金額就得以「著實報稅」,但現在坊間多仍採「房屋評定現值」乘上「售屋所得率」所謂財政部公布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計算,低於市價幾倍的方式報稅。


舉例來說,若賣出1戶帝寶獲利6000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以綜所稅最高稅率40%計算,得繳稅2400萬元;不過,以財政部的標準報稅,帝寶房屋評定現值僅700萬元,換算售屋所得率48%與綜所稅率40%,同樣賣屋卻只要繳134萬元。


王進祥說,目前來分析,若是近年向建商購買新成屋並在去年賣屋進行實價登錄的民眾,財交稅該怎麼報?一定會有爭議及查稅風險;長期來觀察,只要實價登錄資料庫齊全,財產交易所得勢必全面「實價課稅化」。


目前首當其衝的是,檯面上賣豪宅的名人或是資產階級人士,若沒採用實際成交金額報財交稅,絕對會被國稅局找去「喝咖啡」。不過,國稅局官員回應,實價登錄不會影響申報財交稅的多寡,要依照實際成交金額或房屋評定現值報稅,民眾可2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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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一座城堡》高鐵幼兒園亮相 6月招生 

中壢市公所在高鐵桃園站特定區興建城堡造型的幼兒園,吸引市民駐足。(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李容萍/中壢報導〕中壢市公所斥資四千五百萬元在高鐵桃園站特定區興建城堡造型的「市立高鐵幼兒園」,處處充滿綠建築的概念,預計五月啟用,六月受理招生登記。

高鐵幼兒園初期將招收六個班、一百八十位幼兒,比照公立托兒所收費,近日許多路過市民紛紛打聽何時招生,預估屆時可能出現登記爆滿景況。

這座為幼兒量身打造的公立幼兒園,委由建築師盧俊廷設計,融入環境教育、探索及學習三大主軸,為二層樓建築,建築面積一百四十九坪,共有六間教室。

橘黃色地坪 明亮又安全

由於市長魯明哲力求建物的設計安全、舒適,同時具新穎、美觀及呈現活潑快樂的色調,從大門口上方整片的植生牆,對映襯著L形的迴廊建物,方便室內採光,公共區域選用橘黃色地坪,提高亮度及安全性,動線上配合著大小不一的學習角、遊戲角、花台、座椅,讓空間做充分的運用。

幼兒園長鄭伊庭說,總是被閒置的屋頂,在這裡搖身一變成為「生態教育屋頂」,讓孩子能就近觀察太陽能光電板及風力發電機,還有可體驗栽植之樂的「屋頂開心農場」,作為環保節能教學及社區環保概念的示範。

另外,緊鄰園區的青芝兒童公園為同一發包工程,與園所建築物一體設計,融合在一起,裡頭有生態觀察濕地、複層誘鳥誘蝶綠化、草坡滑梯等生態設計,也將是幼兒園的戶外教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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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出手 保險投資不動產解禁
« 於: 今天07:45:42 上午 »



保險業投資國內不動產凍結近半年的「禁買令」,昨天解禁了。金管會昨天通過由產險、壽險兩大公會擬定的「不動產投資自律規範」,未來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必須符合自律規範的要求。如此等於解除金管會先前的「禁買令」,保險資金將重新投入房地產市場。根據壽險公會估算,自去年十一月金管會「口頭」下達「禁買令」後,至今五個月多來,被「卡」住的保險資金近五百億元;解禁後,這筆龐大資金有機會再投入房地產市場。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昨天也同意「有條件」降低保險不動產投資報酬率的最低門檻,從百分之二點八七五調低為百分之二點三七五。但是如低於百分二點八七五,每減少半碼(零點一二五個百分點),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係數必須增加百分之十。換言之,只有財力雄厚、獲利穩定的保險公司,才能適用較低的投報率門檻。國泰、中國、新光及富邦、南山人壽昨天表示,將「重返房市」。【2013/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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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捷運A20興南站計畫案內政部都委會通過審定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辦理機場捷運A20興南站計畫案,歷經2年多審議及辦理重新公開展覽及說明會等程序,於30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審定主要計畫內容。機場捷運A20興南站,為縣府繼蘆竹A10山鼻站、中壢A22站計畫案,第3個經內政部都委會通過審定的捷運車站開發計畫案。吳志揚縣長表示,配合機場捷運通車,為加速捷運車站都市計畫審議,經多次拜會內政部要求協助,需透過都市計畫整體開發,闢建車站所需道路系統、停車場、廣場及綠地等公共設施,引入居住人口,以因應捷運通車發展需求。又A20興南站位於中壢市與高鐵桃園站特定區間,計畫範圍東以新生路為界,北以桃園大圳為界,西以老街溪為界,計畫面積約54公頃。A20興南站發展定位為「田園住宅社區」,採區段徵收整體開發。車站周邊規劃商業區及車站專用區,區內劃設國小用地一處,提供學童就學,並佈設主要道路聯通中豐北路及新生路。開發後,縣民將可更方便搭乘捷運,並帶動車站周邊發展。桃園縣政府辦理機場捷運A20興南站計畫案,是於99年10月11日報請內政部提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縣府城鄉局將依內政部通過審定該案主要計畫內容修正細部計畫,地政局並已著手辦理區段徵收先期作業,將儘速完成區段徵收計畫書,報內政部核定,以辦理區段徵收開發。201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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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屋買賣定型契約 5月上路

房產APP房屋買賣糾紛時有所聞,為提升交易品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去年10月底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作為企業經營者與個人訂定成屋買賣契約的依據,將於今年5月1號開始實施;若業者不遵守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50萬元。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要項

應記載事項 ˙契約審閱期至少5日 ˙明列付款約定、款項、貸款處理方式 ˙明列稅費負擔約定 ˙賣方有瑕疵擔保責任 ˙違約的處理方式 不得記載事項 ˙不得約定買方繳回契約書 ˙賣方不得移除瑕疵擔保責任 ˙不得刊登不實廣告以及使用如「受益面積」、「使用面積」等廣告話語 ˙不得請求超過《民法》訂定20%年利率的利息 ˙不得拋棄審閱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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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2013年啟動自由經濟示範區



作者:MyGoNews廖賢龍時間:2013-04-30





示範區將以現行自由貿易港區結合鄰近園區做為優先推動地點

示範區將以現行自由貿易港區結合鄰近園區做為優先推動地點

新聞摘要


  • 示範區將以現行自由貿易港區結合鄰近園區做為優先推動地點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通過經建會陳報「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並同步成立「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專案小組」,經建會與相關部會將依規劃內容及預訂期程,加速研擬推動計畫及細部行動方案,第一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可望於2013年7月底正式啟動。 

為加速我國經濟自由化的進程,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與產業生產力,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將以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為核心理念,大幅度的進行人流、物流、金流等法規鬆綁,並提供土地與租稅等配套措施,吸引國內外資金。此外,未來在示範區將優先發展包括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與產業合作等經濟活動,加速我國產業結構之轉型。為掌握時效,示範區將以現行自由貿易港區結合鄰近園區做為優先推動地點,等完成特別法立法,則可由中央或地方申設。 


為統籌協調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事宜,整合跨部會資源,行政院通過「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專案小組設置要點」,將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以行政院層級的跨部會平台,審議示範區發展重點、推動措施、法規調合、營運環境、區位選擇、預算編製等具體規劃事項,並協調整合各項推動事宜,以加速台灣經濟自由化之落實。 


經建會正協調各相關部會,針對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與產業合作等經濟活動研提行動方案。行動方案預計在2013年6月由示範區計畫專案小組完成審議作業後,由經建會整合納入推動計畫,並於7月底前陳報行政院核定,第一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即可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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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總計有13項,希望能夠記牢。

內政部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總計有13項,希望能夠記牢。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再次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供相關不動產業從業人員參考,總計有13項,希望能夠記牢。「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2013年5月1日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建築開發業者提供之「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內容,悉依所公告之「應記載之事項」擬訂之,且不得記載所公告之「不得記載事項」,以期減少成屋買賣糾紛,促進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合理。
 
Q1、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標的為何?
A1、本契約適用標的為成屋。所謂成屋,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係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
 
Q2、為何要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A2、成屋買賣交易糾紛時有所聞,又「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係提供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約之參考,自實施以來,因該範本不具強制性,大部分業者未普遍採用,致民間所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多未符合範本內容。為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之規定,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乙種,作為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契約之準據。
 
Q3、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何時公告及實施?
A3、內政部於2012年10月29日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循往例給予業者6個月的準備期間,訂於2013年5月1日生效。亦即自生效日起,建商所提供之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違反內政部公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Q4、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是否應分別列明面積及價格?
A4、因成屋係已建築完成之實體,買賣實務上大部分以房地總價計算,若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分別列明面積及價格,尚無實益,所以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分別明列土地、建物、車位價款,但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應分別列明面積。
 
Q5、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有無面積誤差找補條款?
A5、成屋買賣係以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為買賣標的,所以沒有面積誤差找補條款。
 
Q6、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是否有履約保證機制?
A6、預售屋係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其買賣履約期間較長、參與者眾多、買賣金額龐大、消費者籌措資金與涉及法律繁多,且過去屢有發生交屋前建商倒閉,消費者已支付價金,求償無門的情事。而成屋(新成屋、中古屋、老屋)已興建完成或已辦竣建物所有權登記,其交易期間較預售屋短,交易風險相對較低,所以「履約保證機制」未納入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Q7、建商應揭露房屋現況那些重要資訊?
A7、業者對於房屋現況重要資訊應以書面列明,包括:房屋未登記之改建、增建部分、房屋現況格局及建物型態、漏水情形、輻射屋檢測、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例如海砂屋檢測事項)、曾否發生兇殺、自殺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之情事、是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等事項。
 
Q8、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有那些?
A8、為避免產生消費糾紛,不得有
一、不得約定買方須繳回契約書。
二、不得約定買賣雙方於交屋後,賣方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
三、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四、不得約定使用與實際所有權面積以外之「受益面積」、「銷售面積」、「使用面積」等類似名詞。
五、不得約定請求超過民法第205條所定20%年利率之利息。
六、不得約定拋棄審閱期間。
七、不得為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之約定。
 
Q9、何處可取得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相關訊息?
A9、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相關訊息置放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land.moi.gov.tw),歡迎民眾下載使用。
 
Q10、主管機關如何監督業者?
A10、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調查及處罰:
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建商與消費者簽訂之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認為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者,應依消保法第33條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如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者,依第36條應命其限期改善;違反者,依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二、拒絶調查之處罰:
倘建商拒絶、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之調查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Q11、違反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效力為何?
A11、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違反者,消費者得主張無效。叧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者,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Q12、消費者與建商發生消費爭議,如何申訴?
A12、當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勇於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可依下列方式循序辦理:
一、申訴:消費者可先向業者、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謀求合理解決。
二、調解:對於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消費者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三、訴訟:消費者依法當然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但因訴訟費時,且須繳付訴訟費用,建議消費者以提起訴訟作為最後的手段。
 
Q13、建商提供之成屋買賣契約內容是否與本部公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逐字逐句相符?
A13、建商提供之成屋買賣契約內容
一、應包括內政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且不應將不得記載事項列入契約內容。
二、本部公告之應記載事項,每條、點次之順序,得自由調整。只要文意相同,未影響消費者權益即可,不須逐字逐句相同。
三、已訂約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較「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更有利於消費者,而消費者於為該約定時所不知者,仍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為雙方權利義務之依據。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訊息置放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契約書範本(http://www.land.moi.gov.tw)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契約書範本(http://pip.moi.gov.tw)歡迎大家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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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有夠誇張 才隔一天竟稱得延宕3年?!

好房News記者胡智凱/桃園報導

馬政府愛台十二項建設之中,「航空城」計畫最受各界詬病,戲稱為「航向一座空城」,主要原因就是一拖再拖。近日桃園縣長吳志揚才指出,要在3年內,也就是民國105年陸續取得土地;不過才隔一日,桃縣府人員竟稱要到108年才會完成區段徵收,時隔一日就多延宕了2年。

好房網曾報導,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痛批航空城是一個空包彈,還直接點出航空城規劃進度落後的致命傷。(圖/好房資料中心)


網路地產專家Sway認為桃園「鳥不拉屎」,在媒體一片叫好之際,Sway反認現在去桃園投資,恐會入住「套房」。Sway之所以稱「鳥不拉屎」,主因是當地生活機能還沒有跟上。譬如投資人看好桃園航空城計畫,認為會帶來投資與就業機會;但事實上,投資人恐要失望了。

桃園縣長吳志揚日前在遠雄空運物流中心落成典禮上表示,4月25日航空城計劃將正式通過,其中包括3300公頃土地的都市計畫,將在年底前完成規劃,並在「3年內」陸續取得土地,屆時整個航空城計劃將正式起飛。因此從今年民國102年起算,3年內取得土地就是要在民國105年以前完成土地徵收。

然而,才時隔一日,桃園縣府人員就賞給老闆一巴掌,並非在民國105年以前完成土地徵收;據自由時報指出,縣府人員表示,而是在民國108年才完成徵收。

對此,好房網曾報導,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痛批航空城是一個空包彈,還直接點出航空城規劃進度落後的致命傷;遲遲無法取得土地,到手的訂單飛了,商機恐被日本、韓國捷足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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