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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屋買賣定型契約 5月上路
房產APP房屋買賣糾紛時有所聞,為提升交易品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去年10月底公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作為企業經營者與個人訂定成屋買賣契約的依據,將於今年5月1號開始實施;若業者不遵守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50萬元。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要項
應記載事項 ˙契約審閱期至少5日 ˙明列付款約定、款項、貸款處理方式 ˙明列稅費負擔約定 ˙賣方有瑕疵擔保責任 ˙違約的處理方式 不得記載事項 ˙不得約定買方繳回契約書 ˙賣方不得移除瑕疵擔保責任 ˙不得刊登不實廣告以及使用如「受益面積」、「使用面積」等廣告話語 ˙不得請求超過《民法》訂定20%年利率的利息 ˙不得拋棄審閱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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