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炒房 桃園囤房稅最高3.6%
桃園市政府為抑止囤屋炒房價,將採「三級制」累進稅率,規定未出租、營業的自用住宅房屋稅最高調升到3.6%。
為抑止囤屋炒作房價,桃園市府市政會議昨(28)日已決議通過制定「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未出租、營業的自用住宅,前3棟的房屋稅都為1.2%,但第4、5棟調高到2.4%,第6棟及以上調高到3.6%,此案將提請市議會審議,若通過桃園市自用住宅稅率將與北市相同。
據今《自由時報》報導,市府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桃園市擁有4~5棟房子的住戶約4.8萬戶,有6棟以上房子約3.7萬戶,約佔總戶數的8%,另外92%、約90多萬戶民眾不受影響,預估自治條例實施後,桃園市1年可增加6億元稅收。
六都中,台中、台南、高雄市議會都已通過,第4棟(含)以上的房屋稅率是1.5%是法定的最低稅率,新北市府市政會議通過第4棟(含)以上房屋稅為2.4%,但新北市議會尚未審議通過。
相較於新北、台中、台南、高雄四都採取「二級制」累進稅率,桃園市比照台北市作法,採取「三級制」累進稅率,前3棟是第1級,為1.2%,第4、5棟是第2級,調高到2.4%;第6棟(含)以上是第3級,調高到3.6%。而市議會未來如果通過,桃園市自用住宅稅率將與北市相同,比其他4都高出許多。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桃園縣市升格,機場捷運線又將在今年開通,拉近和大台北的距離,2字頭均價近年吸引北客南下跨縣移民或投資置產。
不過,張旭嵐認為,去年開始房市進入盤整期,面臨持有稅率調整,對於多房族首當其衝,可望釋出部份空屋,供給增加後,自用族群購屋才會有較多的比價空間和談判籌碼。(鄒雯涵/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