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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台灣民眾赴陸免簽 7/1上路

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今天公布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規定台灣民眾來往大陸免予簽注,新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透過新聞稿表示,這一舉措展現了大陸方面關心廣大台灣民眾,為台灣民眾辦實事、辦好事的真誠理念和服務宗旨。

他指出:「我們相信這一舉措的實施,將為兩岸交流交往提供更大的便利,促進兩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表示,海峽兩岸過去長期都為彼此民眾互動更簡便而努力,這次宣布未來持台胞證不必簽註,這是對兩岸互動正面的行動。

台灣民眾赴陸免簽 下月生效

2015-06-18 10:55:19 經濟日報 記者林則宏╱即時報導

 

台灣民眾來往大陸免予簽注,新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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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18日訊息,經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7月1日起,台灣居民憑有效台胞證,無需辦理簽注即可經前往大陸。

中國政府網發布的訊息稱,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1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決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國政府網表示,大陸國務院1991年12月17日公布、199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對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地區、台灣居民來大陸的申請審批、證件管理、出入境檢查等作了明確規定。實踐表明,「管理辦法」的施行對推動兩岸交流、方便人員往來,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簡化台灣居民來往手續,「決定」對「管理辦法」》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取消「管理辦法」中涉及台灣居民來往大陸辦理簽注以及簽注管理的相關規定。

二、簡化台灣居民申請台胞證手續,取消了「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三、四、五項規定提交的證明材料。「決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後,台灣居民可以憑有效台胞證,無需辦理簽注,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留、居留。

 

【中央社/北京18日電】

中國大陸今天公布,台灣民眾來往大陸免簽注辦法將自7月1日起施行。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說,新政策將為兩岸交流交往提供更大便利,促進兩岸民眾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中國大陸國務院上午公布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台灣民眾來往大陸免予簽注。新法自7月1日起實施。

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透過新聞稿表示,這一舉措展現了大陸方面關心廣大台灣民眾,為台灣民眾辦實事、辦好事的真誠理念和服務宗旨。

他指出:「我們相信這一舉措的實施,將為兩岸交流交往提供更大的便利,促進兩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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