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複雜如天書 今年賣屋風險最大,奢侈稅未退場、房屋所得稅變兩套

行政院在5月13日推出新版房地合一課所得稅新制,但原有的舊制並未廢除,財政部長張盛和說,賣屋所得稅以後將成為雙軌制。102年以前所購入的舊屋,持有滿兩年出售仍按舊制以房屋評定現值課稅;至於103年以後取得未滿2年及105年買進的房屋,則須按新版以實價課房地合一所得稅。

防投機 日出條款回溯2年

然而,在新舊制交替下,奢侈稅也還未退場前,購屋未滿兩年想要出售者,今年賣屋的租稅風險最大。

原本財政部預期房價已處於下滑趨勢,不想在此時再踹房市一腳,以免房市突然崩跌硬著陸,因此先前推出的房地合一課稅採取輕稅版,希望房市可以軟著陸,未來看發展再來修法。

沒想到輕稅版房地合一稅(2年內出售稅率30%,超過2年出售稅率17%)推出後,外界大罵財政部對房市投機客放水,行政院承受各界壓力,新版房地合一稅將持有1年以下房屋出售稅率,一口氣拉高到45%,持有1年以上到10年間出售的房屋,各按15%到35%稅率課稅;政府評估,稅率大幅調高後,新版可能收到的稅收也比舊版多1倍。

政院版房地合一新版除了把稅率調高外,還有「日出條款」,從105年起買的房子再賣出,須以新版高稅率課稅;但這個日出條款另外有一個伏筆,即規定如果納稅人的房子是在103年買進的,持有未滿2年並在105年內賣出,也要以高稅率的新版課稅。

賣屋看屋齡 新舊稅負不同

財政部官員說,這項設計是為了防止投機客取巧,因為從105年起,奢侈稅就取消了,若規定新版只適用105年起買進的房子,則當房市投機客在104年12月買進,到105年1月再賣,則不僅不用課奢侈稅,也不必適用新版房地合一稅制,這樣就太便宜投機客了。

此外,賦稅署長吳自心指出,納稅人所賣的如果是102年以前持有,且超過2年以上的房屋,則還是按舊制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方式課稅,就是以房屋的公告現值一定比例課稅;但是,若舊屋屬於豪宅(雙北房價7000萬元以上,其餘地方房價4000萬元以上),還是要按房屋的實價(不含土地)課財產交易所得稅,因此,新版房地合一所得稅與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並存,這就是所謂的雙軌制。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郭宗銘指出,納稅人往後賣屋就要先分辨賣出的是舊屋(102年以前取得)或新屋(103年以後取得),兩者的稅負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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