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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9日財政部在奢侈稅實施滿2年產官學檢討會,研討四項問題:一、近期房價不合理飆漲,非不動產市場之正常現象,為民怨之首;二、房屋短期移轉稅負低;三、土地短期交易未課徵土地增值稅;四、高消費帶動物價上漲引發不當奢侈感受。

從中可以清楚反映政府施行奢侈稅的「打房」、「打壓高級消費與高尚消費」之明確意圖。質之其實,則在於落實馬英九「公平正義」理念臆想,及體現財政部增加財稅收入的虛榮;然而實際施行以來,自100年6月1日開徵到102年5月底,奢侈稅項總共徵得82餘億元,平均一年之徵得數,最多祇在42億元上下,占全年國庫總收入23,000多億元的0.18%,占全體稅收入17,000億元的0.24%。


但是,奢侈稅的施行,卻已然對整個經濟社會的市場活動與經濟績效,產生了相當大的負向作用。第一是,租稅的公平性與承擔力問題,奢侈稅事實是一種「外加」的重複課稅,原本高價商品的貨物稅率與牌照稅率,已經適用較高,則另加徵課奢侈稅,不啻成為實質重複徵課的不正義,也充分映現政府對「各該消費行為的嚴厲懲罰」;第二是,根本逆反了社會對生活水準與生活素質高級化與進步化的願景追求之基本趨勢;第三是,也逆反了國際間懂得多加「用外」,以利用他國人才、資源、錢財,成就厚實富裕自己國家發展的戰略抉擇趨勢。


過去許多先進國家的政治人物,也都歷經在大選期間迎合民粹及騙選票目的,而紛紛立法建置類似奢侈稅的稅制,然而,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政府的執政者,不是在當選之後,又非常權謀地立即凍結了甚至廢置了奢侈稅之類的法制與條規。因為,沒有一個先進國家的執政團隊會「笨蛋」到要用奢侈稅,做為「不留住有錢人在本國境內的多花錢行為」「不想要藉內化市場力量自動平均國民財富水準」「不將社會行為現象帶向更高水準更高素質的提升與進步」的唱反調工具。


再從全球化時代的國際競合關係觀點看,一國奢侈稅之施行,都會實質驅趕境內高消費資金及高級購買力之流向境外,直接斲喪了境內國民所得效應倍速增進與新就業機會創造的可能性。奢侈稅的法制化與實施,最直接也最重要的市場效應,是強力抑制了包括本國及外國的所有多金富人在該一國家境內的「奢侈消費」「高級消費」「高尚消費」活動與行為,使之因此被驅趕而轉往其他沒有奢侈稅的國家社會,去進行大花銀錢「奢侈消費」,而貢獻於他國他社會的就業機會創造與所得效應提高。


今天我們從先進國家社會的實證經驗與臺灣民粹的堅持中,祇能說:世間唯有笨蛋政府,才堅持留用奢侈稅的實施。(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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