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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範圍敲定》區段徵收3316公頃

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及開發方式拍板定案,圖為區段徵收範圍示意圖。(桃園縣政府提供)

計畫內容擬6月公展 7月辦說明會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及開發方式,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昨拍板定案,縣府表示,最快在一○八年前完成區段徵收。
桃園航空城計畫上月中旬經環保署環評大會通過政策環評,昨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定案以天然界線與主要道路為範圍,東為南崁舊溪、西是老街溪、南到高速鐵路橋下北側道路及海湖坑口工業區與海山路、北則以桃園機場第三跑道需地範圍為界。
以天然溪流及道路為界
總開發面積四千七百九十一公頃,其中由交通部負責開發的機場園區為兩千七百八十八公頃,外圍兩千零三公頃由桃園縣政府負責開發。
用地取得部分,區段徵收三千三百一十六公頃,比原始規劃面積多了一百零五公頃,其中交通部徵收一千五百四十二公頃,縣府為一千七百七十四公頃,預計在一○八年完成。
縣府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長黃穗鵬說,主要幹道穿越與校地遷移,必須徵收菓林都市計畫區北側六公頃,與中油油庫、大園國中及圳頭國小共九十九公頃土地;屆時大園國中將遷校至大園鄉客運園區內,圳頭國小併入內海國小。
最快在108年前完成徵收
他說,計畫範圍及開發方式屬第一階段審查,第二階段將審查計畫內容。黃穗鵬表示,目前與交通部正研擬計畫內容,預計六月辦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七月舉辦地方說明會;完成這些程序後,再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希望在十二月前完成。


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及開發方式拍板定案,圖為區段徵收範圍示意圖


交通部新聞稿


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確定,進入都市計畫審議程序


*  新聞類別:新聞發布
*  業務類別:空運
*  發布日期:2013-04-26
*  新聞提供單位:民用航空局
 
*  詳細內容: 

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確定,進入都市計畫審議程序
桃園航空城計畫是愛台12建設計畫之一,也是總統「黃金十年」政策綱領中的旗艦計畫,更是行政院「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的重點工作,行政院在101年9月18日對外宣布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正式啟動,由行政院副院長召集相關部會首長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目的就是希望結合各部會的力量,同時與地方密切配合,加速計畫的推動。
桃園航空城計畫「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係內政部依98年1月23日所發布之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所擬訂,經過中央相關部會及桃園縣政府等全力推動,已陸續完成重大建設計畫認定、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意見徵詢、用水計畫核定、變更農地使用同意、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評估等程序,並於102年4月25日經內政部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計畫書修訂完成後,將進入下一階段之都市計畫審議程序。
「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係以行政院100年4月11日核定之「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為規劃基礎,因應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之需求,所訂定的長期土地使用發展計畫,提供機場專用區、自由貿易港區及其周邊產業、生活發展所需用地;在產業引進方面,也將依據經濟部的「產業規劃及招商」研究分析,引進適合航空城的產業類別,並在都市規劃階段即納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內,以擘劃產業轉型之契機,創造就業能量,引領經濟起航。
「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規劃面積達4,791公頃,扣除既有的桃園國際機場園區、高速公路、機場捷運等公共設施,未來實際辦理區段徵收面積約3,316公頃。由民航局辦理之機場園區相關跨區區段徵收案,面積約1,542公頃;由桃園縣政府辦理之附近地區區段徵收案,面積約1,774公頃。
本案下一階段之都市計畫審議,依規定將會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充分對外說明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等相關規劃內容;有關民眾在地方說明會、駐地工作站,甚至經由陳情方式所提供的建議,主要包括提高補償價格及抵價地比例、農地徵收後之農舍興建、農保存續、建物原地保留、拆遷安置等議題,均將納入後續規劃時審慎考量、妥適研處因應,以利推動本案之都市計畫審議及後續之區段徵收作業。
 


*  聯絡人:李淑敏
*  聯絡電話:877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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